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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切实加强农村小学师资建设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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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事厅、省财政厅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尽快开展核编工作,将先核增的6500个编制分3年用于补充农村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有关人士表示,此举将切实加强我省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小学师资力量,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也将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根据规定,为推动农村小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从今年起至2011年,我省先核增6500个编制。分解下达具体情况为:福州市278个;漳州市879个;泉州市1506个;三明市1074个;莆田市593个;南平市664个;龙岩市551个;宁德市955个。各设区市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根据所辖县(市、区)的实际再分解下达,分三年用于补充农村小学紧缺学科教师,今年使用数不少于下达编制数的四分之一。
根据要求,各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标准,以学校为单位,尽快开展编制核定工作。同时,四部门首次明确提出,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保证基层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配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师需求情况,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具体分配各校人员编制。
四部门还要求,各市、县(区)要及时为中小学补充合格教师,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要重视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满足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开设课程的需要。
据了解,我省将全面推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各地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将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同时,要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招聘录用的前提条件和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
我省还将全面清理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情况,将清查出来的编制,优先调整到急需编制的学校用于新教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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