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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餐馆用牡蛎充鲍鱼两只卖900 客人被骗还想收藏壳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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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黎祯 摄
上周六,从成都来厦门旅游的11个人,花900元吃了2只大“鲍鱼”。一行人中的吴先生费尽周折拿了一个“鲍鱼壳”回家,可是友人的一句话,却戳穿了这个看似美丽的“鲍鱼宴”。
吴先生一行人从成都来,上周六到环岛路的天泉美食园用餐,点了2只大鲍鱼来尝尝鲜。
这2只大鲍鱼实在有“分量”,一共近4公斤重,商家要价360元/公斤。讨价还价之后,商家最后同意按240元/公斤的价格计算,2只鲍鱼就“吃”了他们900元。
据吴先生回忆,当时他们要求把吃剩的鲍鱼壳带走,商家一开始不同意,最后只让他们带走了其中一只壳。回成都后,吴先生本想拿着这个“稀罕”的大鲍鱼壳向大家炫耀一番,但友人看了却纳闷:这分明不是鲍鱼壳呀!
觉得自己可能受骗,吴先生赶紧打电话向滨海工商所投诉:“(我们)扒开2只壳,2只一共4只壳……”
1只鲍鱼只有一只壳,吴先生他们买的2只鲍鱼怎么会有4只壳呢?而专门做燕鲍翅的一位业内人士还介绍,现在的澳洲大鲍鱼最重也就1公斤多,市面上通常只能买到0.5公斤左右的,因此吴先生他们不可能吃到那么重的鲍鱼。
滨海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到天泉美食园展开调查。在店里的海鲜池中,执法人员找到了所谓的“鲍鱼”。原来,用来“狸猫换太子”的就是牡蛎。
更令人惊讶的是,当执法人员掰开这些牡蛎壳时,里面没有肉,壳的边缘有一层厚厚的玻璃胶。
天泉美食园的负责人称,这批壳形物是自己今年2月份从海南带回来的,以120元/公斤的价格买了8只,当时并不知道这些壳形物是牡蛎。
经过工商部门的调解,今天之内,吴先生等人就可以收到近千元退款。从工商部门受理投诉到吴先生拿到退款,仅用了一天时间。
延伸阅读
为餐馆揽客,的哥收回扣
环岛路上的一些餐饮店主要面向外地散客。其中一家海鲜餐馆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曾经有一位的士司机找上门来“谈生意”,他提出,自己载一车客人过来吃饭,餐馆一次支付50元回扣。
这位负责人说,这笔生意最后没有谈成,因为他觉得不太划算。但据他了解,一些餐馆与的士司机有所联系。
天泉美食园的负责人也承认,他们主要依托环岛路旅游景区经营,的士司机每拉一车客人来,餐馆会给司机1包烟或者2罐可乐作为报酬。
工商人员指出,个别海鲜餐馆为了赚取更多利润,会在消费过程中“动手脚”。“以假充真”主要针对外地散客,例如将牡蛎充当鲍鱼、海鳗充当土龙等;“短斤少两”是惯用手法,有的在秤上做手脚,有的在鱼肚子里塞铅或在袋子里装水等;而“以次充好”也很常见。(记者 张黎祯 通讯员 蔡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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