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丰厚待遇吸引高端人才 两院院士享受百万元安家补贴 |
2009-04-30 |
|
为加快人才引进步伐,近日福州市颁布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鼓励用人单位灵活采用调动、聘用、合作等多种方式引进五类国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
第一类为两院院士。市政府每月发1万元生活津贴,至聘用期满。同时,补贴100万元或提供300㎡以上别墅一幢作为安家补贴。
第二类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市政府每月发6000元生活津贴,至聘用期满,同时提供50万元安家补贴。
第三类为具有担任世界500强或国内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经历的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市政府每月发3000元生活津贴,至聘用期满,同时提供30万元安家补贴。
第四类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且其科技成果具有市场潜力,来榕实施成果转化的创新型人才等。
第五类为市级重大项目、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具有突破关键技术或掌握核心部件制造工艺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特别急需的紧缺人才。
第四、五类人才的生活津贴由用人单位每月发800元,发放5年。福州市政府为这两类人才提供安家补贴20万元。
办法指出,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榕创业发展的优秀留学归国人员和创新团队,经认定,给予50万—2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对引进的科技创新型优秀人才,经认定,给予30万—1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 (记者 卢雅 通讯员 刘复培)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