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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税局曝光13件税收违法案件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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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扩大税收稽查的威慑力,省地税局15日曝光了13件税收违法案件,其中去年破获的制售假发票案件2件,各地偷逃税情节恶劣并已移送公安部门查处或查补税款大、罚款多的案件11件。
1.刘某海犯罪团伙制造假发票案:刘某海,男,湖南人。该犯罪嫌疑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于2008年5月伙同刘某华等在闽侯县上街联心村租用民房制作假发票。2008年9月,公安机关捣毁了制假窝点,查获印刷机、晒版机、切纸机、曝光机等制假设备和大量假发票。经税务部门核实、鉴定,以刘某海为首的犯罪团伙共生产制造各类成品、半成品假发票24.28万份,可开具金额131亿多元。
王某红,女,湖南人。该犯罪嫌疑人为牟取非法利益,自2007年3月以来,将郑某官提供的发票样本和发票编号及代码交由刘某海等人“克隆”伪造《福建省货物销售发票》,以每本80元的价格购进,以每本120—130元的价格卖给郑某官团伙,共非法获利1万余元。
目前,刘某海、王某红等已被依法逮捕,公安机关已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郑某官犯罪团伙出售假发票案:郑某官,男,福州马尾区人。自2006年7月以来,郑某官以盈利为目的,在福州双子星大厦、凤翔大第两处注册了29家空壳公司,并以空壳公司名义向税务部门领取发票,然后将发票样本提供给犯罪嫌疑人王某红(女)进行非法制造。郑某官将数千份非法制造的发票以收取开票金额的1%—2%费用出售给数百家单位,发票金额达数亿元,非法获利数百万元。公安机关破获此案后,经我省税务部门全力追查,现已追补税款5000多万元。
目前,郑某官等已被依法逮捕,公安机关已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厦门市海岸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偷税案:2007年8月,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对厦门市海岸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05年至2006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并经厦门市地税局鉴定,发现该公司从5个单位取得的27份发票中,3份开票单位与购票单位不相符;6份为假发票;18份为真票,但违规使用。
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补税费合计206.87万元,加收滞纳金142.27万元,罚款58.53万元,并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4.厦门美星公司偷税案:2006年10月,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广州市美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和厦门美星装饰有限公司2003年至2006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查,上述两家公司在2003年9月至2006年8月隐瞒装饰、装修工程款收入900多万元,偷逃税款30多万元。
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广州市美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应补税费14.14万元,加收滞纳金2.22万元,处以罚款6.5万元。厦门美星装饰有限公司应补税费18.33万元,加收滞纳金7.76万元,处以罚款9.46万元。2008年6月思明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偷税罪判处被告人翁鸿聚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5.福州华苑置业有限公司涉税案:该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2007年度已符合收入确认标准,但该公司未将预售收入转为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该公司开发的“华苑公寓”项目截至2008年6月30日达到可清算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标准,税务机关已向该单位送达了清算通知书,但该公司未自行清算缴纳相应的土地增值税。
福州市台江区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各项税费323.57万元,加收滞纳金3.82万元,并处以罚款84.56万元。
6.福建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2006年9月,福州市晋安区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对福建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纳税情况进行税收检查。经检查,该公司2005年预收购房款5744.89万元,取得房产租赁收入180万元,应交营业税796.24万元,已交营业税696.99万元,未足额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未缴纳土地使用税及未按预计毛利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福州市晋安区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做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各项税费357.25万元,加收滞纳金15.26万元,并处以罚款3.17万元。
7.莆田市恒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税案:莆田市地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莆田市恒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开发的恒达楼、长盛楼房地产项目中,部分住宅、商业营业用房的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未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莆田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查补各项税费697.02万元,加收滞纳金13.51万元,并处以罚款11.12万元。
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街证券营业部涉税案:2008年1月,泉州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街证券营业部2006年至2007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2006年至2007年取得金融业应税营业收入2.55亿元,支付经纪人提成1534.67万元,应扣缴未扣缴营业税及附加,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泉州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各项税费166.15万元,加收滞纳金0.07万元,罚款0.28万元。
9.晋江华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涉税案:2007年5月,泉州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对晋江华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2005年至2006年取得预收款4.97亿元,少缴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泉州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各项税费3044.87万元,加收滞纳金3.48万元,罚款9.36万元。
10.福建向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涉税案:2007年12月,漳州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对福建向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销售不动产收入未按规定的预征率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取得建安收入少缴营业税及附加、资源税、建安合同印花税、购销合同印花税等。
漳州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查补税费343.90万元,滞纳金26.89万元,自查补缴土地增值税12.57万元。
11.上杭县闽龙水泥厂涉税案:2007年1月,龙岩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对上杭县闽龙水泥厂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伪造账簿、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应扣未扣资源税。在检查过程中,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拒签税务文书,拒绝接受检查,并当场销毁相关纳税资料。
龙岩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各项税费87.12万元,加收滞纳金4.24万元,罚款20.25万元,并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2.宁德市塔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宁德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对宁德市塔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7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2007年4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取得售房收入5342万元,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等。
宁德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各项税费167.7万元,加收滞纳金10.77万元,处以罚款3.54万元。
13.大田县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2008年3月,三明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对大田县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2002年至2006年取得售房收入等,少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
三明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各项税费83.17万元,加收滞纳金2.65万元,罚款5.53万元。
(记者 陈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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