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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疗系统查处159起案件 近4成与受贿有关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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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报一批“医耗子”,半数以上是县及县以上医疗单位工作人员,其中6名是处级以上干部。昨日,省卫生厅向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等单位通报去年全省卫生系统违纪违法行为,并公布6大典型案件。
据了解,福建省医疗系统去年共查处涉嫌违法违纪案件159起,有将近4成是关于收受贿赂的,其中处级以上干部6人,科级干部32人,一般干部79人,有4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分析称,去年被查处的案件具有“两升两降一高”的特点。两升,是乡镇卫生院发案和失职、渎职案件上升;两降,是发案总量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数下降;一高,是窝案窜案的比例高。
2008年全省卫生系统违纪违法6大典型案件
基建过程中收受贿赂案
林某某,在担任福建省属某医院副院长期间,利用分管基建工作等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
司法机关查明,林某某于1993年至2005年间,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27.27万元。
2008年8月,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11年,同年10月,该医院也决定并报校党委批准,给予林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医药购销中收受贿赂案
郑某,福州市第二医院骨科原副主任,任职期间,从多家医疗器械代理商那合计受贿9.6万元。
2008年8月,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处没收财产2.8万元。同年9月福州市纪委给予郑某开除党籍处分。
失职渎职案
赖某某,原任霞浦县卫生局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2004年5月起担任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2003年7月至12月间,时任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的赖某某发给三家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公司卫生许可证,导致他们生产的劣质奶粉大量流入市场,造成恶劣影响。
2006年3月,霞浦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赖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受贿案
2000年5月至2007年5月间,石狮市医院妇产科原主管助产师王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该院B超室、彩超室的医生马某、杨某等人非法为孕妇做B超或彩超检查、介绍医生实施人工流产手术等,非法收受黄某某等18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22万元。
2008年4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没收赃款1.22万元。同年6月,石狮市政府给予王某某开除公职处分。
利用信息系统“统方”受贿案
2002年6月至2007年2月,王某利用担任永定县医院网络中心副主任,负责管理医院信息系统的职务便利,每个月统计该院医生代理药品的处方量,收受药品经销商以“药品统计费”名义给予的贿赂款共计8.1万元。
2008年5月,永定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年9月,县卫生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贪污药品案
2004年6月至2006年5月,单某某利用担任清流县医院药剂师,从事药品请领、分发、保管的职务便利,将白蛋白、脑白金、银杏叶注射液等药品转卖给他人或私自侵吞,案值共计19490元。
2007年11月13日,清流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同年12月,县纪委批复给予单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清流县医院给予其解聘处理。(记者 陈懿萍 实习生 夏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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