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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警方公布12项便民新措施 17种交通违规不再罚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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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种轻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不罚,机动车驾驶人取消定点体检, 户籍迁入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昨日,厦门公安局正式对外公布了12项便民利民新举措。记者发现,在这12项新措施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对17种未影响交通安全与通行的轻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只给予警告的规定。
这17种行为包括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驾驶室副座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紧急送人到医院抢救而闯红灯、乱掉头;违规临时停车……针对这些行为,大都人性化处理,以教育为主,给予警告而不处罚,只要情有可原,都无须再交罚金。
12项新措施还包括交通、消防、户籍、治安、出入境管理等方方面面,如将大力扶持鼓浪屿家庭旅馆开设,制定出台《思明区鼓浪屿家庭旅馆消防安全基本标准》,简化家庭旅馆消防审验手续,经申报检查符合消防安全基本要求即可,强制隔离戒毒所为社会公众提供戒毒咨询、吗啡定性检测服务等。在户籍管理方面,两项新举措将让群众受益,一是取消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工本费,同时,市公安局户政大厅为外来人员办理“二代证”提供人像信息采集光盘刻录和相片打印服务,方便邮寄回原籍,解决在厦外来人员办理“二代证”难问题。(记者 蔡立荣 通讯员 曾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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