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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摸底调查教师公务员收入 为发放补贴作准备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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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讯 我省实施中小学校绩效工资的步伐越来越近了。记者昨日从省人事厅获悉,我省正在对中小学教师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收入进行摸底,以便为制定出台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提供依据。
此前,省政府曾出台文件要求各地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不能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我省计划实施的绩效工资制度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改革,将进一步确保分配制度兼顾公平与效率,体现劳动者的价值。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将纳入各地中小学的绩效工资。根据初步计划,新的收入分配制度入轨后,各地学校不得在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资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各中小学将杜绝资金渠道混乱的现象。
本次教师与公务员工资的摸底工作将教师与公务员按照不同的人员分类划分为不同等级,其中公务员行政人员共分10个等级,教师中行政人员分为7个等级,专业技术人员共分6个等级。中小学教师的收入统计不含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特岗津贴和提租补贴等改革性补贴。
(福州日报记者 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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