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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涉黑团伙巧取豪夺围堵民警 横行乡里三载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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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强索强卖、打砸滋事、威胁民警,一个涉黑团伙,横行惠安张坂、东园一带3年。近日,惠安县人民法院对骆某杰、骆某灿等11名黑势力团伙成员进行宣判,在近90页的判决书中,记载了这伙人的累累罪行。
骆某杰和骆某灿是惠安县张坂镇同村人。2005年,两人合伙买了辆东风车,在惠南工业区承包工地土方,通过小恩小惠、经常请吃喝的方式,他们召集一些当地流氓和无业人员做手下。有了一定的势力后,两人开始通过暴力承揽运载工地沙石,来赚更多的钱。自2005年底至2008年7月,他们先后在惠南工业区内的多个工地,通过砸土方车,威胁司机、工地施工方等手段,承揽了这些工地的沙石土方运载工程,并从中获利。
经过长期的“经营”,两人在当地已小有名气,一些当地无业青年也过来投靠,最高峰时,该涉黑团伙成员多达14人。两人认为,威望是靠打出来的,便立下规矩:手下出去打架一定要打赢,若打输了,就叫一帮马仔再去打,打赢了才可以回来。
此外,两人还指使手下,强行对工业区里的按摩店、网吧、餐馆、酒店等经营场所收取保护费;并经营赌场、黑网吧、放高利贷,甚至还搞蔬菜批发,向工业区内的餐馆、酒店强卖蔬菜。
2007年3月20日,手下马仔骆某锋与人在张坂镇某酒店发生纠纷,并砸烂该酒店的电视机和电脑显示器。骆某杰、骆某灿两人接到电话后赶到该酒店门口时,发现辖区民警已在现场处理,便让手下上前拉扯民警,阻止民警将骆某锋带到警车上,其间还有人威胁要打电话叫人拿刀来砍民警。后来,骆某锋趁乱逃脱。
骆某杰和骆某灿等人的嚣张气焰,引起了警方的重视。2008年中旬,当地警方一举破获了该团伙。
经调查,自2005年以来,该团伙作案30起,其中聚众斗殴1起、寻衅滋事1起;敲诈勒索18起,开设赌场2起;妨害公务1起。经过庭审,惠安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罪名,分别依法判决骆某杰、骆某灿两人15年和13年有期徒刑,其余9人也均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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