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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将检查2008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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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部署,2008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将全面铺开。
记者30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在2009年4月底前完成200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并呈报国务院。按照工作方案,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执行情况、补充耕地计划完成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2007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将以日常监管情况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自查情况,研究确定抽查的重点地区,于5月中旬前完成抽查工作。三部门根据各省(区、市)自查情况、三部门抽查情况和日常监管情况,按4∶3∶3的权重进行综合评价,形成2008年度检查报告呈报国务院。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措施得力的地区,在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给予奖励,安排中央支配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时予以倾斜。对于发现的问题将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有关地区限期纠正,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和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并酌情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整改不力的地区,由国家土地总督察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国土资源部30日对外公布的《2008年国土资源公报》显示,我国耕地净减少速度放缓,地质勘查投资保持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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