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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农贸市场:收费不一 有待规范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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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本报陆续接到福清市一些农贸经营者反映,国家工商总局、财政部等部委规定,自去年9月1日起,停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而福清有几个农贸市场仍在向他们收取一些费用。不知是否是市场管理费。
记者于近日向福清市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并走访了福清城区的官塘墘农贸市场、西云农贸市场、融华农贸市场及音西街道农贸市场、高山镇农贸市场等几家农贸市场。
在官塘墘农贸市场,4位室内固定摊主说,他们没有被收取市场管理费。在市场外,一位临时摊位的摊主向记者出示了两种收费凭单:一是由街道加盖公章的自制一元票据,叫作卫生管理费;另一种是由税务监制的一元发票,由市场服务中心收费,每摊位收2元,主要是卫生费、摊位费。
西云农贸市场和融华农贸市场,由个体承包开办,前者对临时摊位每天收取5元,后者收取2元。音西街道农贸市场是由音西村委会办的,对于农户前来摆设临时摊位销售农产品,不收取卫生费和摊位费。
高山镇农贸市场有固定摊位130多个,临时摊位六七十个,由设在场内的市场服务站管理。服务站负责人陈家清告诉记者,虽然他们每月要付2000多元聘人做卫生,但对于农民将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拿到这里卖,不收取卫生费和摊位费。
福清市工商局李振强局长介绍,福清市严格执行国家“取消两费”的规定,原来预收的部分都已一一退还。
据了解,过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既管市场又办市场,自1998年国家要求管办分离后,农贸市场主要由市场服务中心来办并管理。福清市场服务中心负责人庄燕告诉记者,该市城区农贸市场有十几个,由市场服务中心管理的只有官塘墘农贸市场和东门农贸市场以及各乡镇政府办的市场。其他是村办或个体承包开办的市场,不由他们管理。该中心要负责管理和服务,这种服务是有偿的,所以他们根据具体情况收取一定的租赁费、水电费、卫生费等。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福清市由市场服务中心管理的市场相对规范,村办或个体承包开办的市场管理比较松散,收取卫生费、摊位费标准也不一样。一些菜农反映,每天要向农贸市场交纳摊位费、卫生费,负担不小。而不少消费者表示,希望市场管理部门不要收取农户摆摊费用,这样他们能买到更多农家自产货。
编后:
此类问题,其他地方的农贸市场摊主也有反映。但经了解,所收的费用,并不是国家规定停收的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摊主误解了。
被误解,要么是管理人员没有向摊主说明清楚,要么是收费不够透明,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希望农贸市场的收费有公开透明的统一标准,这样,既可杜绝乱收费,也可让社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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