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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二手房交易回暖 税收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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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至24日,市区144平方米及以下二手房交易186套,日均交易量超过7套。1-2月,市区二手房成交件数544套,同比增长37套。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收“新政”给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促使市区二手住房交易回暖。
记者从市地税局直属分局获悉,虽然销售面积总量有所下降,但是二手住房销售面积却同比增加5200平方米。此外,总交易额16869万元中,免税交易额为11375万元,占67%。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征管科有关负责人分析认为,从市区二手房交易情况看,比去年同期有明显回暖,其中增量以二手住房为主,占84%,而别墅、写字楼、商铺等二手房市场交易增长并不明显,可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6个二手住房交易涉税项目的减免政策出台,对二手住房交易起到明显的刺激作用。
根据省市出台的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暂免征收契税,对个人首次购买90-144平方米普通住房的,契税暂按0.5%征收。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征管科有关负责人分析,以一套两年以上五年以内的100平方米的二手普通住房为例,“新政”前,这套住房交易需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6项税收累计为9.56%;而“新政”后,除契税暂按0.5%征收,其他各项税收全免。(记者邱和军 实习生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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