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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男子 "偷腥"图快活 包中真币"变"假钞 (图)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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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记者陈祥木 文/图)昨日,涉嫌贩卖假币的刘某、黄某、苏某等l3名嫌犯被警方刑拘。经秘密侦查,泉州、惠安两级警方前晚联手出击,摧毁一特大犯罪团伙,当场缴获假币多达50余万元。据悉,这是近年来泉州警方缴获假币最多的一次。
找完“小姐” 真币变假钞
今年3月上旬一天晚上,刚领到近2000元工资的林某无聊之下,独自一人上街闲逛。当他逛到惠安县城某夜市附近时发现,几名衣着暴露的女子坐在出租房门口,对着过往男性卖弄风骚。其中一人见到林某,迎上前来,将林某往出租屋里拉。
经一番讨价还价,双方以100元的价格达成协议。在交易过程中,林某感觉到有人在翻他放在布帘外的衣服。完事后,因灯关着,林某拿出钱包,用手触摸包里的钱,觉得并没有少,就抽出其中一张给对方,便匆忙离开。
次日,他到超市购物时才发现,钱包里的17张百元大钞竟然变成假币。之后,林某再次来到上述出租屋,要求对方把真钱拿出来。不料,对方不但不承认,还叫刘某等人将林某打了一顿。无奈之下,林某报了警。惠安警方正在调查此案时,一黄姓男子也报案称遇到类似的事情。
警方突击 查获假币50余万
同日接到两起类似案件,惠安警方决定立案调查。在泉州、惠安两级警方相关部门协助下,侦破工作秘密展开。
经过连续多日的秘密侦查,专案组查明,一个以刘某等人为首的假币犯罪团伙在购得大量假币后,以出租房为据点,由黄某、苏某等卖淫女出面寻找嫖客,在嫖宿过程中伺机将嫖客身上的人民币换成假币。其间,如果调换假币的行为被嫖客发现,刘某等人便纠集团伙其他成员对嫖客实施抢劫。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该团伙以同一作案手段先后作案近20起,调换、抢劫嫖客数万元人民币。
在掌握犯罪证据后,前晚市、县两级警方实施抓捕行动,现场抓获刘某、黄某、苏某等l3名犯罪嫌疑人,并缴获假币50余万元。据悉,这是泉州警方近年来侦破的最大一起假币案。
警方提醒,如果市民发现有人持有、贩卖或使用假币,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并提供线索。警方一经查实,将在为举报人保密的同时,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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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规定,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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