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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4月前违章罚单滞纳金未缴部分不得超本金
2009-04-30
东南快报讯(记者 肖彬)住在福州仓山的小范这几天很苦恼,他报考了小车驾驶证,但是驾管所不让考,因为他原先的摩托车驾驶证上有项交通违章罚单没去处理。小范去处理罚单时眼睛都直了,原先只有200元的罚单,滞纳金竟然有5000多元。“这滞纳金也太高了吧。”小范说。 2008年12月20日起,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新的《程序规定》最引人关注的是对交通违法罚款的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本金。该消息发布之后,人们最关注的是,在《程序规定》执行之前已产生的滞纳金该怎么处理呢? 昨日,记者从省、市交管部门获悉,省交警总队已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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