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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旅行社5月起将戴上“星级帽” 最高为5A级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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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讯 今后,我省旅行社也有评定“星级”的标准了,最高为5A级。昨日,由省旅游局起草的《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福建省地方标准在我市通过专家审定,并上报省质监局批准,拟于5月1日发布实施。
据介绍,该标准明确了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的划分条件,以及评定规则和管理制度等,并规定用A的数量表示旅行社服务质量和信用等级,共分为三个等级,最低为AAA(3A)级,最高为AAAAA(5A)级,等级越高,表示旅行社的服务水平、信用程度越高,其中5A级旅行社能用四种以上外语为游客提供服务。
该地方标准同时规定,如果旅行社在2年内出现应负主要责任的人员死亡情况、租用无旅游车辆资质“黑车”及组团参观赌博点或参加赌博的情况,将不得申请等级评定;对于已评定等级的,取消其等级。
据悉,目前我省共有708家旅行社,其中国际旅行社62家,国内旅行社646家,但旅游法规和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没有规范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统一标准。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企业经营活动,促进我省旅游业健康发展。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任劭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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