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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 才知已离15年
2009-04-30
N本报记者 郭光仪 龚凡 通讯员 王伟彦 林婷 福建在线讯 15年前,池某就与妻子经调解达成离婚协议。近日,他却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这是为什么?原来,池某以为离婚调解书不能够代表离婚证,误认为自己还没离婚,一直不敢再婚。 莆田人池某与前妻江某于1992年4月经相亲相识后登记结婚,两人经过一年多的婚姻生活,发现彼此性格不合,始终建立不起夫妻感情。双方都觉得这样的婚姻生活索然无味。 1993年9月,江某一纸诉状递至涵江区法院梧塘法庭要求离婚。经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法庭也据此制作调解书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离婚后不久,江某出国务工。但池某因大意弄丢了调解书,并且他认为调解书并不能够代表离婚证,就一直认为他与江某尚未离婚。在这15年间,池某还隔三岔五地找江某娘家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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