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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县市区城乡教师要实现同城同酬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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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要实现县市区城乡教师“同城同酬”。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今年实现县(市、区)域内教师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同待遇,确保县(市、区)域内农村教师待遇不低于城镇教师待遇。要实施引导大学生继续升学计划,改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
《意见》部署了今年我省9个重点领域36项改革任务,并明确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负责部门。9个重点领域包括基本经济制度建设、农村改革、财税金融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节能减排、外经贸体制改革、社会事业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逐步组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意见指出,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引导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扩大流转规范化管理试点范围,在部分劳动力已大量转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比较活跃的地方逐步组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意见还明确,我省将出台政策鼓励支持闽商回乡投资兴业。要积极推进企业上市融资,继续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推动省属大型骨干企业发债,促进有条件的市、县属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债,探索中小企业集合发债。
公立医院改革将开展试点
意见指出,我省将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诊疗设备装备。合理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统筹补偿方案,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定额补助制度,积极推进社区医生进家庭工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集中统一配送。
农民工两年内全纳入工伤保险
根据意见,我省将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予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抓好大学生参保工作,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运行机制。
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力争到年底实现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全覆盖,争取在两年内将具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启动工伤康复试点。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增加对城市和农村低保的补助。 (记者 薛辉 通讯员 沈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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