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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男友一分手就有新欢 伤心女子怒告其偷手机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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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俞志村 实习生 李达 张珑 通讯员 阙珊珊
时间:前晚9时30分许 地点:泉州城东街道火烧桥溜冰场 辖区:泉州市公安局乌屿边防所
一个女孩哭哭啼啼地拨通了乌屿边防所的报警电话:“我前男友把我的手机抢了!” 女孩姓王,21岁,河南人。在她的指认下,民警很快在城东浔美工业区火烧桥溜冰场旁,找到她前男友何某,将其带回所里。 何某21岁,江西人。他否认抢夺一事。他说,当晚,他拉着新女友“小江西”溜冰,前女友王某突然跑过来,推开“小江西”,拉着他的手哭,说要跟他和好。他说不可能,拉着“小江西”离开溜冰场,到附近桌球室打桌球。而王某带着她的女伴一直跟在自己身后,还边哭边打电话乱报警。 但王某仍一口咬定何某抢了她的手机,她的女伴———19岁的湖北女孩刘某也作证说,何某抢走王某一部诺基亚手机。 何某为什么要抢前女友的手机?作案后,他为什么不逃?陈警官觉得事有蹊跷,又连夜跑到溜冰场和桌球室调查,那儿的工作人员都说,没有发生抢手机的事。 昨日上午,陈警官将王某和她的女伴再次叫到边防所,严肃地告诉她俩,诬告和作伪证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作证的刘某先松了口,说好友王某对何某很好,何某却提出分手。为替好友出气,她就帮着作了伪证。 事已至此,王某长叹一口气说道,两年前,她和何某恋爱并同居,自己赚的钱都是两人一起花。不料,何某却绝情地在3月14日提出分手。第二天晚上,她本来要找何某复合,却发现他已经找了个比她漂亮的新女友,还在她面前与新女友溜冰、亲热,连让她多说几句话的机会都不给。她实在太伤心了,就报了假警,还让好友作假证。 当着陈警官的面,王某和刘某向何某连声道歉。陈警官对她俩作出口头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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