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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会发布今年第一、二号消费警示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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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农资多留神 网上购物防欺诈
“3·15”前夕,省消委会发布今年第一、二号消费警示,提醒农民消费者购买农资产品时要谨慎,网络消费、电视购物谨防广告不实。
去年,省消委会共接到490件农资类投诉,比2007年增加38件。农资消费市场主要存在的问题有:种子纯度低、掺杂使假,化肥过期失效、养分不足,农药以次充好、以 假充真;一些经营者虚假标注农资功效和禁用范围,夸大化肥、农药功效或种子成活率、抗病性等;一些经营者无证照销售农资产品。
对此,省消委会提醒,在购买农资时要注意查验经营者有关证照;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等,千万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志不清或不全的农资产品及来历不明的产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索取购物凭证,拒绝经营者只签名没公章的字条;保留少量样品,以备发生问题时更好分清责任。
近年来,涉及网络、电视购物多出现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相关投诉,已成为纠纷较多的两种购物方式。尤其是一些广告宣传,将产品吹得天花乱坠,不乏“三无产品”鱼目混珠,有误导欺诈之嫌,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出现消费纠纷,由于经营主体难以认定,有效证据不足,跨区域消费,增加了维权成本和难度。
省消委会提醒,在网络、电视购物时,注意选择信誉好的商家,不要被广告中的花言巧语所迷惑,对商品要进行了解、比较,并考虑存在的风险,切忌贪图便宜而盲目消费。选择网上购物,应注意保存购物记录及购物货票,必要时可将网站名称和消费记录打印保存,以备留查。尽量避免先付款后收货的方式,在收到货物后要先仔细检查商品质量,确定无瑕疵、非伪劣后再付款,并注意保留好相关凭证。 (记者 赖文忠 实习生 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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