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福建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吴
图片1 吴邦国,男,汉族,1941年7月生,
·政治人物:温家宝
·政治人物:胡锦涛
·科学人物:吴征镒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三栋楼共用一电梯惹纠纷
2009-04-30
N本报记者 江方方 王浩志 福建在线讯 福州福兴广厦的一个纠纷,给福州市消防支队出了道难题。这里3栋楼7层以上由一条共同的通道连着,公用电梯则设在中间楼,两边楼的业主要想乘电梯都得经过中间楼的通道。昨天,中间楼业主把通道堵上了。走了十几年的通道如今走不了了,上班还得爬楼梯,旁边两栋楼的业主不乐意了。 记者来到达明路口的福兴广厦。1号楼、2号楼、3号楼3栋楼在7层楼以上都是连通的,在连接处,记者见到师傅小林正在砌墙。早上,他刚把这里的墙推倒,现在,2号楼业主又让他再把墙给砌起来。 对此,小区物业杨主任说,小区1992年竣工,7层以上的楼层是连体的。开发商与1、3号楼业主签订的买卖房合同上说,电梯是供3栋楼7层以上的业主共同使用。但同时,开发商又将这条通道当作阳台卖给了2号楼7层以上的业主。开始,2号楼的业主是国有企业,也没计较那么多,3栋楼的业主多年来也相安无事。而去年10月,2号楼业主换了,卖给了私人。如今,新业主办好了产权,不愿将自家阳台给别人做通道。于是,2号楼业主将通往电梯的走道封死,3栋楼的业主因此起了纠纷。 2号楼业主说,通道产权归他,建筑图纸上也标有砖墙。对此,福州市消防支队表示,这是开发商遗留下的问题,必须等看到经过消防审批的建筑图纸原件,确认3栋楼之间是否有砖墙后才能做决定。 对此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魏宝律师表示,这条通道应该是属于3栋业主的公共通道。开发商将通道作为阳台,把产权卖给了2号楼业主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1号楼和3号楼业主多年使用这条通道,考虑到多年已经形成的公共秩序、电梯费分摊等因素,应让这些业主继续使用。 感谢陈先生拨打968111报料,奖励100元。
     相关链接
    ·福建南平高速公路车祸死者增至18人(组图)
    ·王宪榕代表:“发券”不如减税
    ·林欣欣代表:定期体检惠及农村“半边天”
    ·戴仲川代表:食品安全,怎么重视都不过分
    ·许金和代表:挑战之中蕴藏机遇
    ·“惠民”消息上船头
    ·三明武警官兵与驻地藏族学生心连心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加快3G网络建设
    ·漳州一审判决一起特大走私毒品案两毒贩获死
    ·闽江流域千人百队保护福建人民的母亲河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