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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男子因感冒在药店打点滴 十多天后死亡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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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王昆火 林颖杰文/图
“父亲因感冒到佳和药店打点滴后,突然出现不适就转院治疗,没想到十多天后不幸身亡。”昨日中午,晋江金井马先生向早报热线反映。
记者随后从晋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佳和药店具备零售药品资质,但关于家属称药店工作人员开处方打点滴一事,还在调查中。今天,晋江市卫生局、晋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晋江市信访局将联合对此医疗事故纠纷进行调查。
现场回访:经营多年的药店突然歇业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位于晋江金井镇山头村中兴路的佳和药店,只见药店大门紧闭,附近的居民称药店已有几天没有开了。一水果摊的摊主告诉记者,药店已开了好几年,这几天没有营业,听说有个老人到药店看病出事了。
随后,记者拨通药店招牌上的电话,接电话的女士称,药店这两天刚好有点事,等事情处理好了就恢复对外经营。
家属回忆:打完点滴不适转院救治身亡
死者儿媳何女士称,公公今年65岁,在金井一工厂负责两层楼的卫生工作。2月26日中午,公公觉得有点小感冒,且两个肩膀有些酸痛,就到佳和药店准备买点药吃。但到了药店后,一名店员说,打点滴效果比较好,然后开了处方,给老人打点滴,整个过程从下午1时到下午5时多。
随后,老人离开药店返回工厂,走到半路,便觉得不适。回到工厂后,老人马上给在英林的儿子儿媳打了电话。
2月26日傍晚6时许,何女士和丈夫赶忙将老人带到了药店。药店老板娘见状,马上帮忙将其送往金井医院。后来,由于病情有变,老人被转往石狮华侨医院。2月27日凌晨,医生下达了病危通知书。3月1日,老人被转往泉州市第一医院接受治疗,医生的诊断结果为肺炎。3月11日晚,老人不幸去世。
家属质疑:药店怎能随便给病人输液
对于老人去世,家属一致认为药店应该负主要责任。
“药店怎么能随便给病人打点滴?”何女士认为,公公病情恶化,可能与药店打的点滴有关。在出事当晚,药店老板娘曾向他们保证,在把人治好的前提下,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方支付了1万多元的医药费后,就没再支付医药费。”
“药店表示要拿出2.5万元作为赔偿,但我们接受不了。希望有关部门能进行调查,给个明确的回复。”
药店回应:垫付医药费出于人道考虑
“病人打完点滴出现不适,我们就建议他转院治疗。”昨日下午,事件双方在英林镇港塔村村委会二楼协商解决。双方因赔偿金额意见不一,只好僵持着,等待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支付医药费,只是出于人道考虑。”药店老板娘林女士称,当天患者到药店买药治病,起初称要买氨基酸,店里工作人员告诉他没有,后来他还是说要看病,工作人员就让一个在另一诊所上班的医生来帮他诊断,并在药店里打了点滴。打完点滴后,老人出现不适,家属把他送到药店,她看到病人的情况后,当即帮忙转院治疗,并垫付了一两万元的医药费。
部门声音:今日三部门联合进行调查
“药店是合法的,帮忙的医生也有相关的执业医师证。”林女士说。得知老人去世后,他们也报警了,事发相关经过警方也在调查中。“我们将配合调查,建议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希望在有关部门协调下,事情可以得到妥善解决。
昨日下午,马先生也将此事向晋江市信访局反映,有关人员当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今天上午,晋江市卫生局、晋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晋江市信访局三部门将联合对此医疗事故纠纷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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