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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网友发帖曝光"贼"照片 引发热议(图)
2009-04-30
福建在线讯(记者林雅实习生朱少伟文/图)昨日,在福州当地某网上论坛一个“大家小心这是一个贼——江滨公园里”的帖子,引起了网民的极大关注,由此引发一场争论。   该帖作者为“i酷”,发帖时间是2009年3月10日。此帖发布了6张照片,每张照片中都附有“大家小心点,这个是抢劫拎包的,大家看清楚他的面貌以后注意”的红色文字。在照片中,被曝光的男子当时并没有拎包或抢劫行为,也没有对别人进行跟踪,男子只是在公园中行走。对此,“i酷”无多作说明。   多数网友认为,这种形式防盗很实用。网友“啊丫头”称,“就该一曝而快之,犯人能为了钱财杀人,难道受害者就不能因为自己的财物受损谴责和发泄一下?”   但一些网友持反对意见。网友“千里之外jj”称,要用证据来说人抢劫,不能这样胡来,任意贴他人照片并指责为抢劫犯。   持这两种观点的网友由此展开激烈争论。截至昨日17时许,该帖点击率已达2100多次。   对此,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郑宝胜律师表示,自然人无权认定谁是小偷,照片里的人是不是小偷,要经过司法机关认定。但即使是小偷,其肖像权和名誉权也同样受法律保护。   而福州大学社会学副教授甘满堂说,现在福州网上有不少类似的曝光小偷帖子。发帖者想警示他人,通过网络监督,出发点是好的,但给人(所谓小偷)贴上标签的做法不恰当,如果被曝光的人是无辜者或只因一念之差犯错的,被网上曝光可能对他们造成十分不利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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