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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新政 外乡人享市民待遇-图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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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2007年,泉州、晋江等地先后开始推行“一站式、一证式”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将流动人口的就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等证件信息融入一本暂住证,以社区为依托,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站(所),让暂住人员一次性免费办证。更重要的是,拿到暂住证的“外乡人”,可享受到和本地市民一样的待遇。去年2月9日,福建省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省公安厅起草下发了《关于开展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两年内向全省推广这项新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并原则性规定流动人口可享受11项优惠政策。
一本暂住证功能的丰富变化,带给福建省426万暂住人口的是实实在在的“市民化”待遇,让所有的“外乡人”都找到了家的感觉,他们不再因为自己的暂住身份而觉得有任何不便。福建,让所有的外来人员都能够安居乐业。
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民警在向外乡人介绍新版暂住证的登记项目(资料图片)
有没有暂住证 就是不一样
在泉州打工多年的王强,前阵子搬进了自己的新家。他的新家就安在泉州。2007年,泉州市房管部门提出,连续办理暂住证达一定年限的流动人口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我办暂住证整整10年了,应该够条件了吧?”王强于是就去申请了经适房,还真买到了。有了房子,王强现在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泉州人了。孩子上学,自己工作,都和本地人一样。
1992年,26岁的王强和众多老乡,从四川岳池千里迢迢来到泉州打工。最初,他在晋江池店一带的建筑工地上找工做,白天干活,夜里在工棚里凑合着过夜。可即便这样,都不能睡个安稳觉,因为时常有民警、联防队员来查暂住证,他和众多工友都因没有暂住证只好东躲西藏。后来,王强索性交了65元钱办了张暂住证。
拿到暂住证后,王强才逐渐发现,这张小小的纸片带给他的,不仅仅是不用“躲夜”这么一点好处。2006年,王强把儿子从老家接到泉州上学,因为他有暂住证,其它证件也齐全,他儿子很快就进入了当地的学校。
从2007年9月开始,泉州在我省率先推行了新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实行公安、劳动、计生等部门的“多证合一”,即在新暂住证里融入就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等多种证件的内容,通过一本暂住证体现持证人的就业记录、生育情况等多项信息,使暂住证成为流动人口在暂住地的有效身份证明。
让许多持有暂住证的外来打工者为之振奋的是,新制度中明确规定,在泉务工、经商、创业的流动人口凡持有暂住证者,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这一新政的实施,将惠及泉州市200多万像王强一样的外来务工、经商、就学的流动人口。新政推行一年多以来,泉州市已有1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在入住地申请购买了经济适用房。
七千多外省人落户泉州
截至2008年12月31日,福建省公安机关登记在册的暂住人口达462.7万。从2007年9月1日开始,泉州开始正式实施“多位一体、多证合一、多举并重、多方保障”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推行新版暂住证,同时给予200多万外来农民工教育、社保、买限价房等十大优惠政策,使他们享受到真正的“市民化待遇”。
新版暂住证中,除了有
持证人的身份信息外,还包括持证者的就业记录、职业技能等级、生育状况记录等信息,而且办证非常容易,只需到当地流动人口管理站(所)就能免费办理,也不收流动人口管理费,可在全市通用。如果因用工、就学等原因变更了暂住地,也只要到新入住地变更地址,无需重新办证。
据泉州警方统计,去年泉州市共登记流动人口有效信息200余万条,登记数比2007年增加了11.8%,首次接近了流动人口实际数,创下历年之最,且其中办理新版暂住证176多万本,办证率高达95.02%。新模式推广至今,泉州市已有7572名外省务工人员落户泉州。
全省两年内 推行“一证通”
泉州市推行的新版暂住证及配套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只是福建省部署开展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工作的试点之一。从2007年开始,福建省已先后在厦门湖里区以及晋江、石狮、福清等地开展了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
省公安厅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徐科长表示,新制度重在体现服务与管理并重的理念,一证通用的暂住证不仅是公安机关管理流动人口的工具,也可以成为外来工就业时体现其职业技能等级、避免政府部门对外来工进行重复技能培训的有效凭证,而且,新证是一证代替多证,全省通用,且办证方便。“持有暂住证并符合一定条件的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生活居住、社会保障、卫生保健、子女义务教育等服务及经济、政治、文化等权益方面,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11条保障措施,而这11条措施是省里的原则性规定,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更详细、更宽松的实施细则。” (记者 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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