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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女会计4年私吞184万 赃款分存亲戚账户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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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讯(记者曾志铭实习生廖珊珊)利用职务便利,女会计多次将公司的巨额款项转移到自己账户上,从2001年到2005年短短几年间共侵吞184万元。昨日,犯罪嫌疑人龚某已被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晋江警方介绍,1980年出生的石狮人龚某,家境贫寒,父母以种田为生,哥哥也因高度近视眼睛几乎看不到东西,中专毕业后,龚某便成了家里的“顶梁柱”。1999年,龚某来到肖某所开办的晋江某水产公司担任出纳兼会计。由于龚某是老板娘肖某的娘家人,所以公司对其特别信任,将公司的账目都交给龚某一个人管理,很少查其管理的账目,并把龚某的许多亲戚包括龚某的哥哥和丈夫也安排在该公司上班。
没想到,从2001年开始,龚某利用公司内部资金账目混乱,分多次将其保管的公司账户中的巨款转移到其个人账户中。龚某单纯地认为,如果以后被公司查到账目不对,再直接把钱还给公司就可以了,应该没什么事。抱着侥幸心理,龚某到2005年底侵吞公司资金高达184万元。
2005年底,由于侵占资金过多怕东窗事发,龚某以结婚为由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将其所侵占的184万元带走,转存到其多个亲戚个人账户中。
2006年4月,由于该公司的上海客户发现2005年底汇到公司账上的货款“不翼而飞”。该公司才开始调查龚某之前做的账目,并发现大量“猫腻”。截至被抓前,龚某已退还公司154万多元,还有29万多元无力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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