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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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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福建代表团庄先、严以新、杨岳、汪毅夫、陈秀榕、陈斯喜、林强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双重身份参加会议,听取审议。代表团团长卢展工,副团长黄小晶、刘德章、张昌平、杨岳、庄先、张家坤、贾锡太、林强出席会议,张昌平主持会议。
审议中,刘德章、戴仲川、范方平、苏文金、李明蓉、庄先、张秀娟、陈斯喜、陈正统代表先后发言。代表们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围绕重大事件、重点工作来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富有新意,亮点突出。对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代表们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认为,过去的一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积极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着力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了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实现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
代表们说,认真总结海西建设五年的经验,加快推进两个先行区建设,把省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律的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意志,对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出了新的要求。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法制统一的前提下,支持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进程,在地方立法中先行先试,为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代表们还就人大工作如何更好地围绕大局、服务经济发展、关注民生,以及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记者 兰锋 潘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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