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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待遇农村校不必再担心老师超编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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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李建芳
核心提示
实现区域内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已成为我省各地义务教育重要的发展目标。师资是实现教育均衡的第一要素,实现城乡师资的均衡配置,无疑被寄予更多的期望。
农村教师编制办法改革后,学生不用担心有些科目没老师了,老师也不必担心自己是“超编人员”了。本报记者林丹摄于建阳郑坊中心小学
首次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解决城乡编制“倒挂”现象,农村不再“超编缺人”;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改善农村教师待遇;试点教师人事关系收归县管,城乡师资合理流动……2009年,一帖帖“猛药”将重磅推出,表明我省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用心与决心。我们相信,让城乡的每一个孩子,在同一片蓝天下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期盼很快将成为现实。
城乡统一编制标准 让农村小学摘掉“超编”帽子
福州晋安区的捷坂小学,是一所农村小学。学校在校生只有79人。根据原有的教师编制标准,捷坂小学的教师编制数3.5个,但实际上学校有10名老师,“一直戴着‘超编’的帽子,”校长危苏舞说,“要是教育部门把超编的老师都调走,学校的正常教学就无法保证了。”
不过,从今年开始,危苏舞再也不用担心学校老师“超编”的问题了,因为根据新的农村小学教师编制标准,捷坂小学老师的编制数达到了10.2个,和学校现有的老师数刚好相等。
在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前,我省常出现城乡编制“倒挂”的现象。这种编制“倒挂”现象在全国也普遍存在。1984年,我省实施的教师编制,根据班生比来配备。2002年,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教师编制不再按班生比、而是根据师生比来配备。这份文件规定,初中学校,城市按照师生比1:13.5配备老师、县镇1:16(16名学生配备1名老师,下同)、农村1:17;小学,城市1:19.5、县镇1:21、农村1:23。
按照师生比核定教职工编制,对学生数多、办学规模大的学校,教职工编制基本能满足需要,但我省山区、海岛多,农村中小学区域分布广、生源分散,同时农村编制标准比城市、县镇都低,这就出现了城乡编制“倒挂”的现象。
去年年底,我省下发《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县镇、农村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学校水平,而且还设立了规模学校的教师最低保障数,初中统一按师生比1:13.5配备教师,在校生31~200人的小学,按班师比(班级和老师的比例)1:1.7配备教师,在校生10~30人的小学,至少配备2名老师,在校生10人以下的小学,配备1名老师。
据了解,实施城乡统一的教师编制标准,在全国也属前列。教育部也表扬我省这一创举,并把其作为经验发给全国各省。目前,省教育厅已开展农村中小学紧缺师资和缺编情况的摸底调查,并会同省编制部门指导各市、县按照新的编制标准,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并将先核增6500个编制分解到县,优先补充一批农村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
提高待遇 吸引优秀人才扎根农村
在每年的师范毕业生招聘会上,城市学校成为学生们挤破脑袋想进的对象,而一些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山区、农村学校,却很难吸引大学生前来任教。一所农村小学的校长就曾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学校,已经十多年没有补充新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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