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籍代表指出赔偿法漏洞应提赔偿金 |
2009-04-30 |
|
闽籍代表指出赔偿法漏洞,并建议——
死亡赔偿金要提高30倍
增加行政不作为、公共设施安全致害等内容
福建在线讯(记者 洪玉英)昨日,全国人大代表、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金和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的议案》,“炮轰”该法存在的种种不足。
许金和是全国人大代表中的老三届了,他一向言论大胆、针砭时弊。许金和“炮轰”《国家赔偿法》运行14年来,由于历史条件限制和有关条文制定缺乏前瞻性,所规定的赔偿范围很窄、赔偿标准较低且存在城乡差别、赔偿程序不合理、赔偿数额偏少等问题。
建议增加行政不作为等内容
许金和指出,近年来,国内食品、药品、工矿事故频发,大多数涉及政府不作为、拖延作为或者未尽到合理义务。如2007年8月13日下午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坍塌造成64人死亡。
又如去年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给多少儿童带来痛苦和伤害,其中有企业生产者、奶源供应商和三聚氰胺制造人的原因,也有国家工作人员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的原因,理应由国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范围应增加行政不作为、公共设施安全致害等内容。”许金和认为,目前单一的违法归责原则难以适应形式多样、类型迥异的侵权行为,应建立以违法原则为主、过错原则和结果原则为铺的多元归责原则体系。
撞残不如撞死 赔偿标准应修改
除此之外,许金和提出,现有的赔偿标准非常不合理。比如现有的死亡赔偿金,现在规定为上年度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明显偏低。
许金和举例,在交通事故中,就曾经出现将对方撞成伤残后,由于考虑到目前伤残赔偿金高于死亡赔偿金,肇事者就不惜铤而走险将对方致死。
为此,许金和认为,应当把死亡赔偿金提高到30倍以上,而且赔偿时还要综合考虑受害人的年龄、受教育情况、职业收入等。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