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闽籍代表谢华安建议为学前教育立法 |
2009-04-30 |
|
福建在线讯(记者洪玉英)“一些优质幼儿园收费高昂,一些民办幼儿园、早教机构硬件设施简陋,缺乏必要的场地设施,活动场地严重不足,卫生条件令人担忧,安全隐患多……..”昨日,针对学前教育存在的不足,全国人大代表、省农科院院长谢华安向两会建议应进行学前教育立法。
谢华安指出,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并不乐观,学前教育在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许多明显问题。主要为对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条件、权利和责任等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学前教育教师权利待遇不落实,队伍不稳定。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偏低,培训、学习的机会和条件未能得到很好的保障。此外,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缺乏事业发展的基本经费保障。贫困家庭和农村留守幼儿的受教育权利未得到保障,等等。
谢华安说,要从根本上解决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必须通过立法把学前教育纳入法制轨道进行制度化管理,才能保障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为此,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组织、启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立法调研,抓紧制定《学前教育法》,重点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宗旨、地位,规范学前教育的责任、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办园条件、经费投入、教师责任与权利、待遇等重要法律关系问题,以确保学前教育事业在法律的保障下健康发展。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