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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男子用新手法盗用朋友信用卡 套现万余元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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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讯(记者 刘清华 通讯员 陈文)激活朋友刚办的信用卡套现一万多元,近日在福州工作的温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台江法院判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法官称,温某这种诈骗手法很新颖,市民要注意对个人信息保密。 2008年7月31日晚,在福州大利嘉城上班的连先生被通知手机卡被注销补卡。连先生赶到营业厅查询,得知手机卡被人在另一家营业厅注销补卡。 “谁会注销我的卡呢?”连先生跑到另一家营业厅,调看了现场录像,发现注销他手机卡的是一名男子,但看不清脸。至于男子为何要这么做,连先生搞不明白。 8月2日,连先生打电话给某银行,询问之前申办的信用卡。接线员称,他的卡寄出了,目前已消费12181元。 连先生并未收到卡,他感到非常震惊。他连忙到上班的大利嘉城物业处查询,才知道自己的卡早已被人领走了。连先生赶紧报警。 2008年8月13日,福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发现同在大利嘉城上班的温某有重大嫌疑。 而同时温某得知了警方在调查信用卡透支案,他非常害怕,第二天就向连先生的卡里充了12181元钱,并将卡和银行存款单送到连先生手中,此后投案自首。 温某交代,他和连先生互有来往。一次,他无意中看到连先生的身份证,并暗自记下身份证号码。 去年7月28日,他到物业处查信件,看到连先生装有信用卡的信,就随手拿走了。之后,他办了一张号码是连先生的假身份证,并冒充连先生挂失注销手机卡,随后再补办同样号码的手机卡。随后他用手机来激活连先生的信用卡,并到某通讯店一次性刷卡套现12181元,给了店老板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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