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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起到示范作用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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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积极推进两岸金融合作,支持在大陆的台资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提供融资服务。福建的全国人大代表对此纷纷予以好评,他们表示,闽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取得相当成效,对未来推进两岸金融合作起到示范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台办主任邓本元介绍,2003年福建省商业银行开始与台湾22家银行开办两岸直接通汇业务,同年,中国银行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和莆田试点开办新台币现钞兑出业务,2007年台湾的国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福建省设立分公司,2008年台湾人寿在厦门合资设立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他告诉记者,目前闽台金融合作态势良好,国泰人寿福建分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君龙人寿也正积极向厦门周边地区扩大业务覆盖面。
他透露,下一步福建要深化闽台金融合作,扩大试办新台币兑换业务的范围,扩大闽台金融机构的业界合作,推动金融业界在台项目的落实,并推动福建的金融机构入岛设点。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经贸委主任周联清告诉记者,福建省经贸委针对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融资难,大力支持担保机构发展,对为中小工业企业和中小贸易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继续分别按年度担保额的8%。和5%。给予补偿。经贸委也将积极支持台资企业成立担保公司,更好服务台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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