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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二手房落户政策或松绑 相关部门研究实施方案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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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二手房,我为啥还不能落户为城里人?”这样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在福州买了二手房的外地居民。上周,福建省出台的促进楼市健康发展的18条意见中提到,适当调整放宽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外地购房者办理当地城市户口政策。记者获悉,福州市相关部门近期将召集各方开会,商讨为二手房购房落户“松绑”的可行性。
尴尬:买二手房落不了户
陈先生买的二手房,位于东街口附近。“买房就是为了落户,让小孩能划片就读好的小学、中学。”他说,可是去派出所办理手续时,却被告知这房子已落过外地户口,“我心一凉,这钱白花了,现在只能指望户籍政策能调整”。
陈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例。福州中介行业的消息称,几乎所有中介都碰到上述问题,有的买方发现户口无法迁入后,或起诉中介没有事前告知,或要求房东降价,导致纠纷频起。
事实上,福州的购房落户政策源于2001年的一份文件。户口迁移落户的准入条件是:自2001年11月23日起,凡在福州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房改房),已实际入住并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产权人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人均建筑面积达到25平方米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居住地。文件还限定:一套商品房只可享受一次购房迁户口政策。
“福州的购房落户政策实行了多年,市场已发生重大变化,也该修订了。”福州双安房产中介老总郑爱新说,一手房“每25平方米落户一人”的政策较为可行,但二手房却陷入尴尬境地,导致成交困难,其中“最要命”的就是“一套商品房只能落户一次”,即使原产权人(外地户口落市区)的户口迁出,但外地来的新产权人仍无法落户。
各家中介称,目前福州楼市购买群体中有60%是外地人,其中有20%的买方购买二手房时,碰到户口无法迁入的困境。目前,随着新政对转让环节的税费优惠幅度加大,欲卖掉二手房买新商品房的房东剧增,所以类似落户难现象就多了起来。
影响:成交受挫纠纷增多
因为落户问题导致的纠纷,让中介及买卖双方头痛不已。记者了解到,去年,仓山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案件,原告曾某本想通过购房让其和家人落户福州,但是买完二手房后却发现户口无法迁入,遂起诉房东陈某。最终法院以合同中并没有对买房落户进行约定,同时,户口迁移属行政管理范畴,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为由,驳回了其诉求。
类似的纠纷屡见不鲜,目前,中介方面都会事先告知买方是否需要落户,若买方是为了落户才选择购房,中介方面会到户政部门查询该房源是否已落过外地户口。
纠纷之外,更大的困扰是二手房的成交受到影响。
“已落过户口的二手房,一般价格要降5%左右,好的学校周边的这类房降价幅度更大”。福州麦田房产中介副总黄少华称,这几年来市区各知名学校周边的房源非常紧俏,未落过外地户口的房源特别好卖,但已落户的则低一点,“这类房源都很贵,买方是为了儿女划片就学才购房的,不能办理落户,谁愿意买”?
破局:中介联名递建议函
诸多的抱怨以及中介自身迫切的成交需求,让福州多家中介的老总坐在一起商量对策。
2月中旬,多家大中型房产中介联名向省市主管部门递交了放宽购房落户政策的建议函。建议函称,福州良好的教育资源和福州市区户口,是吸引外地人特别是八县地区消费者购房的主要因素。而目前户口政策存在许多问题:迁户不明确、落实落户与否混乱等,大大阻碍了房产的重复性流通。还有,前几年外地人购买的一手房,现在出手时存在买方无法迁户问题,导致交易的纠纷。
昨日下午,记者了解到,上述建议已引起各方重视。近期,福州市相关部门将召集中介等方面,商讨修订二手房落户政策及其他困扰二手房流通环节问题的解决方案。(记者林海峰实习生吴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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