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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一到年检时间,各地工商局的服务大厅里总是挤满了人。今后,这一情景可能不易再现。近日,省工商局决定在全省试行企业分时分段年检。
分时分段年检的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1月1日至2月28日为提前年检时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法定年检时间。
对年检不需或免予提交审计报告、经营范围也不涉及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企业,以及已经认定为年检免审或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可以放宽年检时限,在提前年检时间段内办理年检。
在法定年检时间内,可以根据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的末位数来确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的时间。凡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末位数为0、1的企业,在3月份申报年检;末位数为2、3、4号的企业,在4月份申报年检;末位数为5、6、7号的企业,在5月份申报年检;末位数为8、9号的企业在6月份申报年检。企业有正当理由需延期年检,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在7月份补办年检。
省工商局允许各设区市从本地实际出发,灵活采取上述做法。对在分时分段时间内申报年检的企业,其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的,应当予以受理,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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