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城乡明码标价普及率高 价格监管监督创新多 |
2009-04-30 |
|
福建省物价部门近年来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重点规范行业明码标价工作,提高城乡明码标价普及率,同时创新多种价格部门监管方式和社会价格监督模式。
福建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这个省价格系统通过“价格信得过”“价格信用”“价格诚信一条街”等活动载体,树立诚信经营典型,以点带面,努力营造诚信经营氛围,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他们重点开展了规范行业明码标价工作,对城乡接合部、乡镇所在地的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进行清理和规范。
目前,福建省已有10多个行业实行了统一明码标价,推行全社会价格与收费公示制度,所有经营者和收费执收单位均应按规定执行价格与收费公示。目前,全省中心城市主干道明码标价普及率达95%以上,农村村镇明码标价普及率也达到了85%以上。
为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工作,福建省物价局于2003年出台了《福建省价格诚信建设工作方案》,对价格收费秩序混乱、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可参与程度高的商贸和服务业进行重点监管监督。
通过几年来努力,在经营者价格信用建设方面,福建各级价格部门总结出了一套较为成功的做法——宣传、引导、监督、评价、监管。特别是各级价格部门改变单一的监管模式,创新“密度监管”“频次监管”“特别监管”等监管方式,针对不同的价格信用等级单位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促进和保障了价格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序推进。
福建省还通过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在企事业和服务单位内部设立专职或兼职物价员近3万名,在全社会聘用义务价格监督员685名,并每年两次定期组织人员无偿开展价格法规和价格知识培训。(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