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私家车的士挤占公交专用道将罚百元(图) |
2009-04-30 |
|
昨日傍晚,国货路新辟公交专用道上摩托、的士扎堆,公交车只好避让
这名的士司机以为附近没探头,长时间占用国货路公交专用道,结果被警察拦下
N本报记者 李大泽 黄孔瑜 通讯员 黄东敏 文/图 福建在线讯 司机朋友请注意!今日起,上午7:00—8:30和下午5:30—7:00,开车路过福州工业路和国货路时,千万别挤占公交专用道。否则,你很可能会受处罚。 今年1月23日起,福州警方将改扩建后的工业路(杨桥路口—八一七中路口)、国货路(八一七中路口—连江中路口)道路右侧机动车道设为交通高峰时段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这是福州继五一五四路后,开辟的第二条公交专用道。为了让广大驾驶员适应新专用道,从1月23日至2月25日为教育劝导阶段。 今日起,警方将对高峰期占用这条公交专用道的车辆予以处罚。高峰时段为上午7:00—8:30、下午5:30—7:00。这期间,专用道内仅允许公交线路车辆、校车(喷涂校车标志)和大型载客汽车(20座以上或车长大于6m)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道行驶。 行车规则:借道不能超过30米 按规定,路口直行导向车道为公交专用道,允许直线行驶的公交车辆在该导向车道按信号指示通行;非直行公交车辆在进入路口导向车道前,应根据行驶方向提前变更车道驶入相应的导向车道按信号指示通行。 公共汽车按规定停靠上下客,接送职工班车在职工接送站可临时停靠接送职工,其他行驶的大型载客汽车禁止在专用道内停靠上下客。 其中,遇有下列情形的,在不影响专用车道内车辆正常通行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机动车右转穿越专用车道通行,穿越专用车道(进出)不得超过30米:沿线道路右侧有路口的,允许机动车右转穿越专用车道进出;路口有右转弯车道的,机动车可提前在右转弯道进口处穿越专用道,进入右转弯车道通行;沿线人行道旁设有出租汽车(的士)停靠牌的,允许出租汽车右转穿越专用车道进出,在非机动车道停靠上下客,即停即走。 处罚标准:每次闯限行罚100元 对违反规定驶入(含停靠)公交专用道的机动车,按“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处罚,每次罚款100元。大型载客汽车违法在公交专用道停靠的,按“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的规定,最高处以100元罚款。 警方表示,为了保证公交专用道的使用效率,鼓楼、台江、晋安交巡警大队根据辖区公交专用道的实际情况,在沿线各路口科学安排勤务警力,采取路口1~2个民警、2~4个协管员或保安,配备一部摩托车巡逻和现场执法记录仪,确保在限行时段有足够的警力和协管员、保安上路执勤。此外,警方还将加强电子警察、“全球眼”对公交专用道的监控。 【记者目击】 私家车的士摩托 把公交挤出专用道 “您好,请出示你的驾照和行驶证。”昨日傍晚6时许,在福州台江区国货路和红庆里支路交叉路口,台江交巡警大队民警拦下一辆小货车。货车司机一脸茫然,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你在高峰期挤占了公交专用道。”民警解释道。这时,货车司机才恍然大悟,仔细一想,自己确实一路都开在了公交专用道上。由于国货路公交专用道开设时间不长,而且启用通告并没有通过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所以他以为专用道还没有启用。不过,昨天刚好是过渡期的最后一天,民警只是对其进行了劝导,并没有处罚。 随后,记者在国货路、工业路走访看到,大量私家车、的士和摩托车司机根本没注意公交专用道,依旧我行我素,好些公交车被挤出专用道。民警虽然不停地向非公交车司机进行提示,但效果不佳。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