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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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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上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2008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省人大常委会袁锦贵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詹毅主任、省军区王大功副司令员,以及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厅、司法厅、财政厅、国土厅、文化厅、建设厅、省人防办和省广电局的领导参加。
座谈会由内司委詹毅主任主持,在座谈会上,省人防办黄家铭主任、省军区王大功副司令员、省人大常委会袁锦贵副主任分别进行了发言。黄家铭主任在发言中谈到,新修订的《条例》从2009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我们要认真学习、全面了解、深刻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条例》,对于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推进人防事业改革与发展,提高全省人防依法行政水平,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省军区王大功副司令员指出,在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中,军地双方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为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条件,各级军事机关要切实负起与地方政府共同领导人民防空建设的责任,把人民防空工作作为军事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协调解决新《条例》贯彻执行中可能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省人大袁锦贵副主任强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以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为契机,提高认识、突出运作、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形成合力,深刻认识和理解人防《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新《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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