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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整治公共娱乐场所 6类场所将被关停整改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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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专项活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福州市将重点整治公共娱乐场所,排查火灾隐患。
会议指出,此次整治的重点是公共娱乐场所,主要整治火灾隐患。各排查整治小组在排查中,发现以下6类符合关停整改的场所将通知场所停止营业:公众聚集场所无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场所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公共娱乐场所或场所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宾馆、饭店、商场只要提供《内装修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公共聚集场所存在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明的事项,未向消防、工商机关申请变更手续;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居民楼、图书馆和危险化学品仓库毗邻建筑内以及建筑地下二层(含二层)以下的;公共聚集场所存在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不能立即整改的;公共娱乐场所设置阁楼或夹层、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不能立即更改的;公共聚集场所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封堵、地下公共聚集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不能立即整改的。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严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明确职责,切实抓好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严查整治工作;重在整改,确保严查整治取得实效;加强宣传,着力提升全社会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副市长陈为民出席会议。
(记者 昌利君 实习生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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