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日起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全取消 |
2009-04-30 |
|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经中央同意,我省成为全国首批一次性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试点省份之一。省政府研究决定,于2月21日零时起取消全省全部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福建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实施方案》,我省全部120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从2月21日零时起停止收费。具体的站点名称及站址详见省政府同时发布的通告。
此次取消收费的公路,是指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依法经省政府批准收费的经营性公路、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仍按原定政策继续收取通行费,这些继续收费站点包括:我省境内所有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厦门大桥、厦门海沧大桥、泉州梅花岭隧道(包括连坑和官桥两个分站)、泉州刺桐大桥等4个经营性公路收费站,厦门集美特大桥、厦门杏林特大桥等2个一级公路收费站。
妥善分流安置取消收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人员是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的重要保障。据了解,我省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制定的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多渠道解决涉及改革人员的分流安置问题,力争在3年内完成涉及改革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各级交通、物价、财政等部门将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绝不允许任何单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名义在2月21日零时以后在省政府公告取消收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公路通行费,确保省政府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政策落到实处。 (记者 薛辉)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