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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物价部门将加强住房交易价格行为监管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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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福州1月25日电(记者 沈汝发)记者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为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2009年,福建省物价部门将加强住房交易价格行为和涉房收费行为监管。
福建省物价局局长姜榕兴说,住房问题涉及民生,2008年福建省物价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住房价格的监管,全面梳理涉及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收费,首次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和专家对未竣工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费用进行审核;清理规范涉及住房交易的各项收费以及物业管理区内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各市全部公布了当地普通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物业管理收费全部转向类别定价。
2009年,福建省物价部门将进一步深化住房价格管理。姜榕兴说,将加强社会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价格审定工作机制,采取建立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专家数据库、规范定价程序等形式加强业务指导。
同时,福建省物价部门将积极推进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工作,抓好住房交易价格行为和涉房收费行为监管,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行政许可管理,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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