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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90%以上库区移民安置地达到“平安库区”标准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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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此间召开的全省创建“平安库区”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开展“平安库区”创建工作以来,全省90%以上的库区移民安置地(以乡镇为计算单位)达到“平安库区”标准。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有移民120多万人,分布在77个县(市、区)。创建“平安库区”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充分发挥库区乡镇(街道)在创建工作中的龙头作用,推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地的“平安村”、“平安点”、“平安户”、“平安协会”建设,着力解决移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移民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办结率在95%之上。问卷调查显示,移民群众对我省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及兑现工作的总体满意度达96.4%。2008年9月2日,中央办公厅《每日汇报》专门刊登了《福建实施水库移民后扶政策取得明显成效》一文,对我省库区移民工作给予肯定。
受表彰的部分单位
据省移民开发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年我省“平安库区”乡镇达标率将力争达到95%以上,努力实现“无矛盾纠纷积压,无矛盾纠纷严重激化”等目标,保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会上表彰了一批2008年度“平安库区”建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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