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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革提交深化闽台金融合作提案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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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金融业发展是构建海西产业支撑体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闽台金融合作,对于加快海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省民革向省政协大会提交提案,对闽台金融合作提出具体建议。
建议认为,应积极争取在福建设立金融合作试验区,目前可暂选福、厦、泉三地。在运行模式上,一要争取中央支持,降低门槛,吸引台资金融机构在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解决在闽台商企业融资问题;二要争取在福建试点两岸以人民币和新台币计价结算;三要争取成为新台币兑换中心;四要争取在福建设立两岸货币清算中心,可考虑由两岸银行同业公会来牵头或直接由两岸的商业银行来进行两岸货币兑换、清算的商谈;五要争取设立离岸金融市场。要支持省内金融机构争取离岸业务资格,利用离岸金融中心在金融管制、税收等政策方面的优惠,吸引国内更多金融机构向福建集聚,进一步密切福建银行业与台湾金融同业的业务合作;六要建设“台湾金融后台基地”。福建的运营成本大大低于台湾,且可以找到大量的闽南话接线员。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吸引更多的台湾金融后台来闽落户;七要密切闽台金融从业者的沟通交流,形成两岸金融合作的磋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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