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福建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福建19家企业运用商标权质押获得贷款8408万元
2009-04-30
  福建在线福州1月4日电(记者康淼)福建省海壹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近日以福建省著名商标“海旺”质押,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清市支行签署2000万元贷款合同,这是福州市第一份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合同。   2008年9月,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创新手段支持企业用商标专用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缓解品牌企业资金紧张问题。截至2008年年底,海壹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采用这种方式获得贷款8408万元。   福建省工商局局长陈乙熙表示,省工商局联合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等制定了《福建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创新了服务手段,在全国率先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支持企业发挥商标品牌效应、缓解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此举获得国家工商总局的充分肯定。   《意见》鼓励各银行积极稳妥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并对企业申请手续、银行发放贷款流程、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原则、待处置质押的转让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时,商标注册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借款人与银行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由借款人委托银行认可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出具商标价值评估报告,并持该报告与相关材料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借款人应在订立书面贷款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意见》要求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商标评估价值的50%;借款人违反贷款合同,经多次催收仍逾期不归还贷款时,银行可依法取得对质押商标的处置权;福建省工商局可依贷款人申请,将待处置的质押商标有关信息发布在福建工商红盾网,转让质押的商标权。
     相关链接
    ·福建省委"四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宁
    ·福建土楼永定客家土楼国际摄影大赛开镜
    ·今天福建大部分地区高温超过35℃
    ·福建省3台精品剧目将进京献演
    ·《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海西建设若干意见》
    ·福建人游武夷可享受景区门票半价优惠
    ·7月11日至9月20日福建人游武夷山可享门票半
    ·福建师大学生暑期赴德化社会实践
    ·福建普通高招录取工作启动 咨询服务电话开
    ·福建省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莅漳检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