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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法院创新审判模式为“三农”保驾护航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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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省法院获悉,今年以来,全省法院从有利于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保障农民权益的高度来审判案件、处理问题,共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涉农案件1364件,并开展涉农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确保及时兑现农民权益。 今年来,全省法院广泛开辟涉农审判的“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特别是涉及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承包合同以及林业承包、林权转让等各类纠纷,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对于案情相对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依法简化审理程序,确保快立快审快结。如今年来三明市各法庭适用简易程序的占结案总数的90%以上,平均审限仅为20天。今年7月初,8名来自四川地震灾区的农民工,为追讨被拖欠的工资,将雇主告上法庭。鉴于原告家庭法律拮据,永安市法院西洋女子巡回法庭依法为其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同时启动速裁机制,前后仅用5天便为他们追回4万多元的工资款。
针对一些地区法庭撤并整合后,群众打官司路途遥远的问题,我省法院积极探索各种符合基层农村特点的办案模式,“午间法庭”、“假日法庭”、“圩日法庭”、“渔排法庭”等应运而生,让司法走近基层、贴近民心、彰显关怀。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省193个人民法庭共深入586个巡回审判点,巡回办案9858次,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策并举、案结事了”,我省法院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调解组织的组织优势,因势利导,化解纷争,有力地促进农村邻里和谐、村居和谐。今年以来,我省各级法院一审涉农案件调解撤诉率超过70%。原告吴某早年与村委会签订了法律竹林生产经营合同,约定承包期为30年,承包费每10年调整一次。由于毛竹销售市场行情一路看涨,村委会未到约定的调整期,就单方面提出要将承包费上调80%。双方僵持不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律损失及违约金计12.4万元。为妥善化解该案,法官先后7次进驻村部,召集双方当事人和村民代表进行调解,充分运用法律智慧,均衡三方利益,最终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此外,福建省法院还扩大救助对象范畴,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司法救助的力度。今年来,共为涉农案件当事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700多万元。(包骞 通讯员 何晓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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