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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41家闽企产品获准 “随报随放”直接出口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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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福建检验检疫局举办出口工业品诚信监管企业发布暨检企座谈会,为首批41家诚信监管企业颁发"诚信监管一类企业"牌匾。 据统计,今年9月诚信监管措施试点以来,首批41家企业节省通关时间2000多天,节省样品成本费、交通费、人工费100多万元。
所谓诚信监管,就是对符合条件的出口工业品一类企业出口产品作"合格假定",除必要的抽样验证外,日常检验均在审核企业自我合格声明后直接予以放行。这一措施,是福建检验检疫局为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政策支持,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试点推行的。在一般情况下,诚信监管企业的产品出口可以"随报随放",减去日常检验环节,以最快的速度出口,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出口供货时效和竞争力,为企业节约大量的时间和费用成本。
首批41家诚信监管企业,是今年9月福建检验检疫局在原有169家出口工业品检验检疫监管一类企业基础上,经过认真评估、严格审核、规范认定的。包括了冠捷电子、华映光电、佳通轮胎、南孚电池等福建省大型出口企业,覆盖了鞋类、纺织服装、机电、电子和化工等福建省出口大宗商品。
对诚信监管,福建检验检疫局采取的是动态管理,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若发现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或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暂停实施诚信监管,问题严重的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整改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诚信监管企业资格。
福建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完善诚信监管企业的各项具体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该项政策的示范和惠企作用,鼓励和推进其它一类企业提高自身条件,跨入诚信监管企业行列。同时,还希望获得诚信监管企业倍加珍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产品的质量档次,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国际竞争力,开拓市场,顺利渡过危机。 1-11月,41家诚信监管企业共出口6.92万批、货值56.22亿美元,分别比增0.29%和27.89%,出口批次和货值的增长率分别比同期出口工业品总批次和总货值高出8个百分点和1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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