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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要求认真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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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欢乐喜庆、和谐安宁、廉洁文明的节日,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认真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民生,想方设法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困难地区、企业、群体,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特别要深入重点灾区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汶川地震灾区在闽务工人员。认真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设法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的就业服务工作。认真做好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离退休老同志、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城乡“低保户”、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等优抚慰问工作。真心实意为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要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通知强调,要精心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要精心组织货源,提升服务质量,特别要做好粮食、食用油、肉禽蛋等重要商品的生产、调配和供应工作,同时保持市场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基本稳定。依法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尤其要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向农村倾销的行为。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行业的监管,严厉整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开展“三下乡”活动。禁止低俗文化演出、传播腐朽文化和进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决取缔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黑网吧”。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构筑科学、完善、高效的人防、物防、技防联动协调的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平安福建”建设,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人民内部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要立足防范,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完善和强化行政问责,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节前开展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重点排查矿山、交通运输、危化企业、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渔业生产、大型仓库以及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领域、部位的安全隐患,严格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整改措施。铁路、民航、水运、公路、交通等部门要合理安排运力,保证旅客平安返乡。严禁超载、超限、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机),确保春运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杜绝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财务制度和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乱发钱物。严格控制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力精简各类会议和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谊会和座谈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取坚决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要重在运作,认真抓好年终岁首的各项工作。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筹划好明年的工作思路,安排好明年的工作任务。当前,要抓住国家加大投入、扩大内需的良好机遇,抓好铁路、公路、港口和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抓好重点地区、行业、企业的运行,落实明年初生产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抓好今冬明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冬种、冬造、冬修、冬防、冬储工作。抓住节日期间港澳台侨胞和海外华人、华侨回乡探亲的有利时机,加强联系沟通,促进经贸合作。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制度,落实责任,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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