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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采取多项措施促进稳定就业 保障民生根本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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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是促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保民生的基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对当前经济形势,要努力配合扩大内需,稳定就业局势,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
多举措扩大就业
促进就业是扩大内需的有效办法,也是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帮助企业应对危机的一个重要方面。我省劳动保障部门采取一系列引导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推进扩大就业。
结合各地实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明确本地重点发展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把握当前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时机,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主动对接,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
全面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发展各类有效的创业模式,落实扶持政策,引导更多劳动者创业并带动就业。
发挥劳务派遣的特殊作用,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组织。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精神,用足用好其中的税费减免、创业带动就业、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财政投入等就业扶持政策。
积极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困难群众的就业工作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加大职业培训力度。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岗位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探索开展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缓解就业压力,做好技能人才储备。
积极争取将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的新建、扩建列入职业教育项目计划,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盘子。推动各地制定扶持技工院校发展的政策。
结合各地重点项目的建设,努力推进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等多种培训模式,增强培养高素质技术工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失业预警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评估,从现在起,在一定时期内将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及其分析评估的季报制度改为月报制度,增强分析评估针对性,提高分析评估质量,趋势性掌握当前经济波动对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
福州、厦门、泉州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全国失业动态重点监测试点城市,可增加监测企业个数,特别是将易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可能造成岗位流失较多的企业作为监测对象,更加客观反映就业和失业变动情况;其他市也探索开展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工作,莆田和漳州市可选择20家,其他市可选择10家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监测重点,监测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此外,我省还将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了解本地区在外的农民工就业和返乡状况。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农民工输入地要将已在用工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输出地要为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提供各项服务。
提高保障水平
我省劳动保障部门正全力做好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调整后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大力推进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做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征地报批涉及社会保障的审核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落实和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报批工作顺利进行。
将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当期净结余率较高的统筹区,要进行认真研究测算,制定降低医疗保险基金起付线、提高封顶线或调整自付比例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和保障水平。此外,要充分运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制度,及时调整本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费。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要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逐步将关闭破产国有、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对于企业因经营困难,符合缓缴社会保险费条件的,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办理缓缴手续,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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