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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经适房将租售并举 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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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在晋江、南安、永安、长汀四县(市),探索解决经济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记者昨日获悉,省建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日前联合发文,部署开展住房供应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提供优惠政策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
据介绍,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五方面: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重点,让廉租房和经适房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廉租房与经适房制度的有机衔接;探索在新增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中配建廉租房、经适房的操作办法;探索经适房可售可租、租售并举。
积极探索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重点是建立经济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制度,探索解决经济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实施过程的问题。
积极探索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具体办法。重点是采取政策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从资金、用地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有效机制。
积极探索住房供应管理的有效机制。重点是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准入与退出机制,规范管理,使保障性住房真正用于住房困难家庭。
积极探索棚户区改造与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的合理办法。
将改变经适房只售不租现状
福建省房地产专家刘福泉昨日称,经适房可售可租、租售并举的试点,对于缓解经济收入“夹心层”住房困难具有积极意义。所谓的“夹心层”也包括那些达不到申请廉租房条件,又买不起经适房的群体,这项试点将改变当前经适房只售不租的现状,即对于符合购买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可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自主选择是购买还是租住经适房。
目前,省外多个城市已着手“租售并举”试点,一是“整租整售”,以成都为代表,其特点是一套住房只允许全部面积租赁,待经济条件改善后再全部买进;二是“共有产权”,以江苏泰州为代表,其特点是允许申请人购买不低于整套住房建筑面积50%的面积,剩余部分先租赁,并鼓励其在5年内买入。
业界指出,这几年来,关于保障房向谁推、该推多少等方面的争议声音频现,在保民生的背景下,我省推出的一系列的试点,将摸索出一整套适合省情、合理可行的保障房覆盖模式。 (记者林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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