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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检验检疫局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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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在福州共同签署《保增长 促出口工作合作备忘录》,双方决定建立保增长、促出口工作合作机制,共促海西发展。副省长叶双瑜出席签署仪式并讲话。
《备忘录》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口岸疫情疫病信息的交流、互换,严防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从福建口岸传入传出;深化大通关建设,协同推进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实现口岸和内地有效衔接,提高福建口岸通关效率;加强涉台检验检疫工作经验交流和日常协作配合,共同开展涉台检验检疫工作制度的研究和闽台检验检疫技术交流,促进闽台经贸发展;建立健全出口食品农产品异地原料备案、监管、供货等环节的协作和信息沟通机制,协同做好异地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监管,保障异地供货原料的质量安全,促进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双方还将建立“领导班子年会制度+分管局长协调制度+业务处室热线联络制度”机制,定时围绕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协调。
据悉,福建局辖区有相当比例的产地检验货物通过厦门口岸出境,厦门局也有部分业务要由福建局实施产地源头监管。合作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充分发挥检验检疫部门服务地方经济、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对台交流合作的职能作用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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