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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潭偏远海岛制毒品 最高被判无期徒刑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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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伙人藏在平潭偏远的海岛上制造毒品,今年2月被我省边防官兵一网打尽。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对此案中11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判决。
王某、何某等两人均以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某、白某以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游某、蔡某、周某、王家某、董某、蔡文某、马某等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年,并处罚金5万元至1万元。
2007年7月,经福州边防官兵侦查发现平潭县王某等人秘密购买大批制毒原料后,立即成立专案组侦查。官兵们发现王某、黄某、何某等人共同出资购买制毒原料和设备并联系台湾制毒人员,准备设立地下制毒工厂。
今年1月,王某等人聘请3名台湾制毒师到平潭白青乡王某姐夫家,制出100余克冰毒。
1月底,王某等人从广东等地添购部分设备。2月1日晚,福州边防支队百余名官兵在省边防总队的组织下发起收网行动,在平潭、福州市区、沈阳等地一举将包括3名台湾制毒师在内的18名主要嫌犯抓获,摧毁地下制毒工厂1个,缴获成品冰毒0.4公斤、半成品冰毒105.23公斤、咖啡因2公斤及麻黄素等制毒化学品和制毒配剂1395.5公斤,查扣设备4套,缴获毒资243万元。
日前,此案刚被公安部边防局评选为2008年度“十大精品案件”之一。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通讯员 林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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