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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直航:推动闽台共建“环台湾海峡港口群”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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锣鼓声声庆直航。本报记者 祝敏松 摄
“先行者”的“财富”
15日,海峡两岸海上直航首航仪式分别在福州、天津、上海、太仓举行,我省同时在厦门、泉州举行首航的分会场仪式。全省沿海首航的10艘船舶(含台湾万海航运公司锦春轮1艘),分别从福州港、厦门港、泉州港开往高雄港、基隆港、台北港、台中港等。这是我省货轮首次进行两岸间贸易货物的直航运输,真正实现了“船通货通”。
1997年,“盛达”轮从厦门驶往台湾高雄,首开两岸“试点直航”之先河。省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所长吴能远认为,十一年来,福建在全国率先实行“试点直航”、“两岸三地弯靠”、“小三通”,为全面直接“三通”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准备工作。
首先,成功突破了航海惯例,为直航扫除技术障碍。根据航海惯例,船舶进入港口时须升挂主权国国旗,因此,在“两岸三地弯靠”运输和海峡两岸“试点直航”中均挂方便旗。但福建沿海与金、马航线的船舶按规定,须是由两岸资本和船公司并在大陆或台湾登记注册的船舶,这就涉及到航海惯例中的挂旗问题。由此,我省提出了直航进入对方港口时,采取挂公司旗的方式,得到两岸的认可。
其次,建立了长效沟通机制,以及有效的民间协商方式。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的直航,是采取由民间行业组织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实现海上直航,从“个案”到相对固定再到“通案”,从一个口岸到多个口岸,从客到货,逐步突破。福建地方以民间协会方式与金门、马祖的有关民间组织签订“两马协议”、“两门协议”的原则后,2002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协会水路运输专业委员会分别与马祖经贸文化联谊会、金马地区两岸交流协会进行沟通、协商。对具体投入营运的公司、船舶达成技术性、业务性的共识约定。实践证明,在当时的两岸形势下,回避政府部门的直接介入,以民间协商的方式,有效解决通航实际问题,是十分有效的模式。
“三通”后的机遇
如今,根据海运协议,大陆开放63个港口与台湾11个港口进行海上货运直航。“客观来说,福建也面临来自全国其他港口的挑战,但眼下更多的应当还是机遇。”福建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廉小强分析,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位于环太平洋经济圈的中部,东濒太平洋、南连珠三角、北接长三角,是南北海运的要冲和诸多国际黄金航线必经之路,协议签订后,福建不仅有8个一类港口列为两岸海运直航口岸,而且在大陆63个海河港口中,与台湾各主要港口的距离最近。
装卸方便费用低的滚装运输,也是未来我省发展的一个重点。近期我省引进长期开展滚装运输的中远集团、中外运集团、中海集团等,开展闽台滚装运输业务。利用向莆铁路、京福高速铁路,进一步拓展闽台间铁路滚装运输业务,致力于将我省打造成为大陆与台湾间的滚装运输平台。
“福建还应抓住机遇,积极构建中西部对台通道。”交通运输部周海涛总工程师认为,我省沿海所有一类口岸对台开放,应充分利用这一优势,主动着手开展与中西部省份的对接工作,进一步完善港航及铁路设施建设,加快出海大通道建设,将我省建设成为大陆中西部省份的对台重要通道和两岸“三通”的前沿平台。
另外,鉴于目前台湾没有20万吨级以上的大型码头泊位,我省将加大建设力度,尽快建成25万—30万吨的大型散货码头,为今后台湾的矿石等散货进口提供中转服务,重点推进福建省罗源湾、湄洲湾港区成为台湾进口矿石、石油等大宗散杂货的中转港。
台湾阳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代表处经理李建华表示,以往需从香港中转到世界各地的福建货物,也可以借助台湾高雄和基隆等较为成熟的集装箱干线航路,运往世界各地。这对于像阳明海运这样的台湾航运商,通过福建承揽华中、华北等地的业务,也将更为便利。
闽台两地港口企业和航运业界在“大三通”后,有利于进一步增进交流,加强合作,共建“环台湾海峡港口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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