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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因房租纠纷被房东锁门"禁闭"[图]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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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朱利军
只因租金与房东发生纠纷,20岁的女大学生小林昨日被锁在湖里蔡塘社一栋居民楼的院子里,急得直跺脚。气愤之余,她向本报反映这一情况,希望报社帮忙解决。 只住5天要付整月房租 林小姐在南洋学院金尚校区上学。今年11月5日,她搬出学校的宿舍,到学校附近的蔡塘社租了一间民房。房东是一名姓张的中年妇女,她说房租为每月300元,考虑到小林还是学生,手头的钱不多,房东让小林先交一个月房租,外加100元租房押金,以后按月交租。双方当时没签合同。 住下来后,小林觉得挺适应的。可惜好景不长,一星期前,小林房间隔壁的租户由原来的一对小夫妻换成了两个男青年,新租户似乎都是“夜猫子”,他们常常在凌晨一两点才回到房间,而且还打开电脑的音响,嘈杂的音乐声吵得小林根本睡不好觉。于是小林找到房东抱怨这个情况,房东嘴上说会及时提醒那两个男青年,但问题老是得不到解决。 因为受不了深夜的吵闹,小林决定回宿舍住。她在前天和房东商量,要结算第二个月5天的房租,共计50元。对方坚持说不能按天计价,虽然只住5天,也要付整个月的房租。这让小林无法接受。 房东锁死院子大门 昨日中午,小林叫来了同班的两个同学,准备一起把行李搬回宿舍。可是小林走到居民楼底层的院子时,发现院子大门的锁怎么也打不开了,这时房东说她已经把院子大门锁死了,不按月交钱休想出门。小林又急又气,十几分钟后她只好以出去借钱为由,和两个同学都是空着手才得以走出院子。 记者随后就此事询问了房东张女士,她说,找她租房子的人都得“交三押一”,但是当时小林说她是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她才同意按月交租。在一个月租期到时,她曾催着小林交房租,对方称手头很紧,请求延期几天交租,没想到对方临时找了个借口说不租了。“哪有说走就走的道理!所以我才把大门锁上了。” 对此,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认为,房东锁门的做法属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涉嫌犯罪,只是时间较短,情节轻微,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郑律师还说,由于租赁双方未签订书面的合同,任何一方均可随时终止双方之间的租赁关系。在小林提出终止租赁关系的情况下,房东要求小林交整月房租,没有法律根据。“现在租房的民事纠纷很普遍,为避免扯皮,双方应尽可能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日报记者 李隽斌 实习生 沈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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