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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讯(记者 张学得 见习记者 黄郁含)昨日,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负责人就本报记者被打一事,对施暴者表示了强烈谴责,并呼吁有关部门应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妥善解决东南快报记者被打的事件。
省新协
殴打记者是践踏公众知情权
该负责人表示,新闻工作者进行正常采访活动是受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的。今年11月,新闻出版总署就保障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发出通知,明确指出:“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
他还说,新闻采访是公众知情权的延伸,殴打正当采访的记者是对公众知情权的粗暴践踏。社会各界应尊重并切实维护新闻记者的正常采访权利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同时,上述负责人还呼吁有关部门应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妥善解决东南快报记者被打的事件。省记协将密切关注此事件的后续调查和处理的进展情况,希望此类的事件以后不会再发生。
仓山区委宣传部
不要干扰媒体的正常采访行为
此外,本报记者采访被殴打事件发生后,仓山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也作出表态,遣责厂方个别员工不冷静的行为。他希望被采访者能够保持冷静的态度,不要敌视和干扰媒体的正常采访行为。
盖山派出所
已立案调查记者被打事件
昨日,记者从盖山派出所了解到,正鑫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已到所里做了笔录。警方称该负责人态度比较诚恳,也比较积极配合警方工作。但打人者目前仍未到案,具体身份正进一步核实中。
记者当晚被打后,正鑫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已承担了相关的医疗费用。经办民警游警官表示,该事已作为治安案件立案进行调查。如果被打记者在做完伤情鉴定后,达到轻微伤程度,警方可以依法对伤人者进行治安拘留。
盖山镇政府
企业人员的打人行为十分恶劣
对于本报记者正常采访时遭企业人员殴打一事,盖山镇政府副镇长陈涛表示,企业的这种做法过于恶劣,政府将对该企业进行批评教育。
“记者采访遭企业人员围攻殴打,这种情况理应得到重视。”陈涛说,记者到场正常采访拍照是职责所在,而企业通过打人去回避阻挠记者的采访,这种行为肯定是错误的,企业方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十分恶劣。
对于发生殴打记者一事,陈副镇长表示,镇政府今后将加强对企业内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内部员工的素质。同时会将此次事件向上级领导汇报,对打人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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